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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悬 赏 公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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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30日 | ||
关于申请执行人王忠力与被执行人张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2)鲁0691执444号,在本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张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司法公正,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现对被执行人张磊实施悬赏执行。 被执行人:张磊 身份证号码:371083198306114038 原住所地:威海乳山市下初镇巫山村349号 本案总标的为77559元(利息及迟延履行金另行计算,计算方式以本案生效法律文书为准),目前尚欠77559元。任何公民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张磊住所地或工作地并协助找到被执行人张磊的,奖励1000元(奖金由本案申请执行人王忠力提供);任何公民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张磊财产线索,经查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照执行到位标的额的10%,由法院直接从执行案款中代付奖赏金额。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电话:0535-6098036 手机:18561020682 联系人:周法官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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